您所在位置 > 首页 > 正文
文件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6日 11:41 来源:文明办 (阅读量: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省直文明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豫直文明办〔201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党委(总支、支部)师生员工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把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作为加强道德建设、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抓手,积极参与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按类别填报《第四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推荐表》,每人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于2月5日前报送校文明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cb@hactcm.edu.cn(含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

   

文明办

2015年1月5日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豫直文明办〔2014〕8号

省直和中央驻豫各单位、省管在郑企业和大专院校、各省辖市驻郑办事处文明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努力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更广泛地动员省直广大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省直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文明河南建设的总体布局,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着力发现典型、宣传典型、选树典型,使道德模范的高尚精神境界和先进事迹成为干部职工的内在追求和自觉行动,推动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二、评选类别、范围、标准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第四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个类别,每类评选表彰2名,共表彰10名,并授予省直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凡是精神文明建设关系隶属省直文明委的各单位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地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二)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四)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五)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符合评选标准的省直干部职工,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被推荐人选;近三年内受到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表扬或中央媒体集中宣传过的先进个人、入选中国好人榜的“身边好人”可优先推荐。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模范的评选,前三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道德模范评选。

  三、实施步骤

  1.群众推荐。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并按类别填报《第四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推荐表》,每人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于2015年2月18日前报送省直文明办,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hnszwmb@126.com(含近期免冠红底2寸彩色照片)。联系电话:65904789。

  2.评审公示。省直文明办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初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入围名单,组织干部职工投票评选;通过媒体进行集中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召开省直文明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本届道德模范。

  3.表彰宣传。由省直文明委发文进行表彰。组织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对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扩大道德模范对干部职工和社会公民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推荐、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要把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作为加强干部职工道德建设、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抓手,使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的过程。

  2.面向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评选工作要立足基层,重点要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成为凝聚人心、聚集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3.注重宣传,不断强化教育引导。要把宣传教育贯穿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近年来本系统、本单位道德建设成果和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组织道德模范基层巡讲等活动,扩大道德模范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河南省省直文明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