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着眼坚定文化自信、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作出的重大部署。
“十三五”时期中医药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三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中医药改革发展,引领中医药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搭建起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国家颁布中医药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发布,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明确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推出中医诊所备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等一批改革举措。
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中医药深度融入医改大局,以较少资源提供了较多服务,放大了医改惠民效果。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中医医疗机构65809个,其中中医类医院5232个,分别比2015年增加41.4%、31.9%;中医类医疗机构床位132.9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109.2万张,分别比2015年增长38.8%、33.2%;98.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9%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7.1%的乡镇卫生院和71.3%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召开第四次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部署一系列重要举措。
中医药传承保护和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屠呦呦研究员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统筹推进文献传承和活态传承,建成1482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27个传统医药类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深入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基本构建起中药资源动态保护和监测机制。布局建设40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探索中医药临床科研一体化新模式。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我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显著提高。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坚持医教协同,深入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遴选培养99名岐黄学者、500名第四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00名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5000余名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等,探索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机制。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评选表彰60名国医大师、100名全国名中医、60名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0名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截至2019年底,全国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62.5万人,比2015年增长了38.3%。
中医药“走出去”步伐加快。中医药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建设一批中医药海外中心和国际合作基地。主办金砖国家卫生部长会暨传统医药高级别会议,促进传统医学互学互鉴。举办2020上合组织传统医学会议,分享中医药抗疫经验。推动成立秘书处设我国的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首次将起源于中国的传统医学纳入第十一版国际疾病分类(ICD11),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63项。
深刻认识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对“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医药蕴含着深邃的哲学智慧,是传承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中医药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凝聚着深邃的哲学智慧和中华民族几千年健康养生的理念和实践。在实践中积累的“辨证论治”“固本培元”“大医精诚”等医学理念,倡导的“春捂秋冻、寓医于食”以及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养生理念和方法,既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又丰富了中华传统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力发展中医药,就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在,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文化的引领、精神的支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发挥其独特文化价值,将中医理念外化于行、传统文化内化于心,对于增强民族自信、坚定文化自信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中医药与西医药优势互补,是全面建设健康中国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几千年来,中华民族能一次次转危为安,靠的就是中医药;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显著优势。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健康有了更高的需求,渴望活得健康、不生病、少生病。中医药强调整体观、系统论和辨证论治思维,具有“治未病”、简单易行、经济方便、便于推广的鲜明特点,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方面能够发挥更大作用。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极大地提高了治愈率、降低了病亡率,成为我国疫情防控的一大特点。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必须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两种医学叠加效应,扩大优质健康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疫病独特优势,也是维护国家公共安全战略需要。
中医药具有“全产业链”特点,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中医药产业化。中医药贯通一二三产业,从以中药材种植为重点的农业、以中药产业为重点的工业到以医疗养生保健为重点的服务业,任何一个环节都可以产生新型业态,激活经济、吸纳就业、巩固脱贫成果、建设生态环境。2019年,我国中药工业总产值达7300亿元,一些贫困地区把发展中药材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抓手。我国拥有2.5亿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为中医药健康养老和康复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在中药生产方面,传统的名优产品畅销海内外,但部分发达国家中药产业对我国形成倒逼,中药产业既有前景也有压力。大力发展中医药,释放新供给,能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集群,促进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
中医药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是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的桥梁纽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传统医药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促进文明互鉴、维护人民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医药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以其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受到许多国家民众广泛认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位推动中医药“走出去”,与多个国家元首倡议加强中医药合作,推动举办金砖国家传统医药高级别会议。中医针灸、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黄帝内经》《本草纲目》入选世界记忆名录。这次抗击疫情过程中,我们同多个国家分享中医药诊疗经验,选派专家赴外开展生命救援,展示了中医药的独特魅力。目前,中医药已成为中外人文交流、文明互鉴的靓丽名片。推动中医药与其他医学交流合作,讲好中医药故事、展示中医药魅力,对于促进民心相通、共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深入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加快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成以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到2022年,基本实现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提高服务供给质量。坚持中医医院姓“中”定位,修订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健全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版,实施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提升工程,发挥中医药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独特作用。提高中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一批高水平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聚焦重大疑难疾病,实施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诊疗水平。
加强特色人才培养。无论是院校教育还是师承教育,都必须注重临床实践。改革院校教育,强化经典课程教学,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课程体系。完善师承教育制度,优化师承教育项目。实施好岐黄工程项目,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定期评选表彰制度。
强化传承和创新。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建设一批科研支撑平台,推动改革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抓紧布局建设一批中医药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入开展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组织科研攻关,讲明白说清楚中医药的疗效,筛选发布一批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让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实施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布局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海外中医药中心,打造对外交流的示范窗口。积极参与国际传统医学相关规则制定,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加强与台湾地区中医药交流合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用好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和各级中医药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重大问题。坚持依法发展中医药,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构建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三医联动新机制。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打造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发展中医药是济世利民、造福人类的宏伟事业。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