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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5日 11:00 来源:宣传部理论科 (阅读量: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 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豫宣通〔2019〕6号)精神和省委高校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广运用学习平台的重大意义。“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旨在通过构建网上学习组织架构实现有组织、有指导、有管理、有服务的学习,是以学习型政党建设带动学习型社会、学习大国建设的重要阵地。

河南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运用工作,并进行了安排部署。我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推广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从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迅速推动,抓紧构建学习组织和建设三支队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本单位党组织关系为依托,形成覆盖全校党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习组织。建好管理员、通讯员、评论员三支队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设立1名学习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学习管理工作,每个支部设立1名学习管理员,负责本支部学习管理工作;要动员和发动广大教师和理论研究专家等通过供稿系统提交优秀原创稿件,在学习平台上展示我校良好形象;网评员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网上舆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鼓励教职工中非中共党员和青年学生加入学习组织架构,自行安装注册手机APP登录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并获取相应积分。

三、严格督导,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学校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纳入校处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精神文明创建等考核内容,并定期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注册、学习管理、通讯员供稿以及评论等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层层发动,营造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深入学习、持续学习的良好氛围,把平台学习积分作为考核党员干部学习成效的重要依据,确保所属党组织的党员活跃用户的持续性、稳定性。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收到通知后立即安排部署,抓紧明确本单位学习管理员和各支部学习管理员,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于2月22日前报送至宣传部;务必于2月26日前做到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形成全员激活学习的浓厚氛围。

 

党委宣传部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