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 首页 > 文件方案 > 正文
文件方案

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4日 09:21 来源:宣统部 (阅读量: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3年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照上水平、跨台阶的整体要求,依据省级文明单位标准,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营造崇尚文明、爱岗敬业、勤奋好学、创先争优的校园文化氛围。在争创过程中,全校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精诚团结,务实重干,圆满实现了争创目标,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校师生员工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13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过程中积极主动、贡献突出的部门和单位。

(二)先进个人:着重评选主要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人员,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具体参加文明创建活动人员和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学习氛围浓,团队精神强,精神面貌好,工作干劲足,创建宣传力度大,知晓率100%,积极参加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各项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2、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各项工作指标的落实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效果、有总结;

3、创建工作中载体新颖,活动经常,参与率高。师生举止文明,待人礼貌,服务规范,主动热情释疑解惑;

4、工作环境优美整洁,有服务师生的举措和相应设施,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全年度无教学事故、安全事故和师生各类纠纷。

(二)先进个人条件:

1、热爱文明创建工作,有思路、有创新,围绕丰富创建内容,活跃创建形式,经常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2、严格按照文明创建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带头参与文明建设各项活动,示范作用明显;

3、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有效落实个人承担的创建内容和指标,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熟练掌握文明创建的相关内容指标,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务实,群众公认。

三、评选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程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下而上组织先进集体的推荐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依据条件确定申报先进集体,选出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将有关材料上报学校创建办。

(二)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15个,其中机关职能部门、后勤服务部门10个,二级院部5个。先进个人190名,其中先进教职工90名,先进学生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报送材料

确定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审查无异议,应填写《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2、3),整理有关先进事迹材料。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将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创建办。

(四)组织评审

收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后,学校创建办将首先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者的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查确认,然后进行评议,评选出拟表彰对象,提请校党委审定,并在全校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

四、表彰形式

对确定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授予“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组织领导

组 长:张丽霞

成 员: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六、有关要求

(一)各总支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初评和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推荐。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本单位、本部门文明创建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将其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3),主要事迹要突出重点,文字简练,一般不超过600字,如不够填写,可另附纸,每份材料应包含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一份。材料务必于2014年5月8日前报至创建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蔡信强,电话:65680044,

电子邮箱:xcb@hactcm.edu.cn

河南中医学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附件: